引用:
原帖由 工夫茶道 于 2008-3-27 09:39 发表 
第三枚封盖"信箱开出",估计是销票戳盖了“营业”戳,因为平信一般不应该盖营业戳。此信应该是误盖了营业戳后,为了“证实”是筒取的信,所以加盖了“信箱开出”的付戳,以明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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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有不同意见如下:
看不太清、是不是山东邹平或者茌平的县局?
县城、地级市譬如滨州大街的营业局往往都是“营业”日戳、而大宗台、挂号台的日戳仅是号码不同、以示区别、这样的搞法、应该是不如过去干支字符统一表示不同岗位的准确、因为若干邮局的日戳号码表示的岗位并不统一。
纠正一下、第三枚“信箱开出”信封、在县局营业员筒取之后、加盖营业日戳按说也正常。经常参加媒体某某活动的按说也懂的邮件的不同交寄、不一定非要在柜台购买邮票、贴用自己廉价买的邮票未尝不可、那么为何加盖了“信箱开出”?难道那邮票真的有问题、涂过透明胶水的、发现是洗过的?还是假的?按说假的应该退回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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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汇率9 于 2008-6-27 23:54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