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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08-1-24 14:37 只看该作者
转贴《试论印花税票贴销时间的断定》(焦继承)
今天中午我收到《税票集邮》46期,内有版主焦继承先生的大作《试论印花税票贴销时间的断定》一文,现全文扫描贴出,为了使文章能清晰阅读,我将每页分成两半贴上:(1)和(2)是左右裁开为两半,大家阅读时可按正常习惯读,但(3)和(4)则是原版面上下两半裁开的,阅读应先读(3)(4)的左边,再读(3)(4)的右边,不便之处,请大家原谅。
这文我己读过,其文的内容主要观点:1. 例举从1912年到1950年的各税法规定可知,“一般正常情况下印花税票的贴销时间也就是凭证建立之时。” 2. 又根据同一税法,“有特别情况时可对凭证另贴、补贴印花。” 3. 结论:不能以立据日期来确定印花贴销时间。根据上述三点,我认为这文的题目有商量的必要,建议将“的断定”三字删去。是否可为:《凭证建立日期和印花贴销日期之关系》?
[ 本帖最后由 kei 于 2008-1-24 23:49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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