困惑
邮政新的给据单式使用的同时,启用了新的录入系统;新系统应是为了更方便和快捷的,但问题却不断。
起初是寄台湾的单据不能用,还是用旧式的。好不容易解决了,新问题却又出现:
寄港澳台的信函是20克内水陆路邮资一元五角;航空费是每10克五角;每件挂号费是三元。按国际惯例,航空邮筒是每件一元八角,但不能夹带。
按此规定,邮制航空邮筒挂号应该是1、8+3、0=4、8元;但系统显示是5元8角!邮政MM一定要交这个数,后来电话与质检联系,按4元8处理。但昨天去邮政,MM说要5元8,厦门处理中心把此次当作失误,要她们补资。
到底原因何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