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值掛號函件真偽
1947年一月間,郵政總局為便利寄件人交寄有價值及重要函件起見,通令各郵區開辦國內報值掛號函件業務.
報值掛號函件除應按各類郵件資費表所列,納付信函類資費,掛號函件資費,並應加納報值百分之十之報值費,報值費最少以國幣壹仟元起算,壹仟元以上者按四捨五入法核計至百元數.
1947.7.1-1947.11.12報值費起算數為$2,000,1947.7.1-1947.12.10信函資費$500,掛號資費$750,合計應納郵資費$3,250.
本封信件貼孫像改值國幣貳百元6枚,改值國幣伍拾元1枚,合計郵資為$1250,銷重慶卅六年十月十四日==>東川卅六年十月十五日到戳.
這件應是一件普通掛號郵件真實實寄封,可惜加蓋重慶郵局報值郵件掛號橫條戳,變成一封無收藏價值偽品.
以上是個人看法,各位先進的看法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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