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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快乐!

安明山 发表于 2007-10-13 14:20

两份文革时期的通告

很有意思!请看!

安明山 发表于 2007-10-13 14:30

主要内容:凡尚在外地进行串联、请愿、上访的下乡上山知识青年、支边青年、农场职工,所有人员应立即返回本单位,参加文化大革命,并搞好生产。所设联络站,一律撤消。
二、有些下乡上山知识青年,受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反革命经济主义的影响,做了一些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,只要他们回到本单位认真检查,改正错误,可不再追究。
玩、在外出串联、请愿、上访的下乡上山知识青年、支边青年、农场职工中,有少数行踪诡秘,不报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,到处招摇撞骗,扰乱社会治安,破坏国家财产的坏分子,要彻底查清,依法惩办。
四、对于安置工作中的问题,应按中共中央“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”第三条“前几年下放到农村业已参加农业生产的群众、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,应当安心参加农业生产,参加农村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,安置工作中的问题,应由各级党委负责逐步加以解决”执行。
五、前几年精减下放,现居城镇的人员安置问题,也应按上述第四条的精神执行,不得回原工、交企业和事业单位强求复工。
此通知可在农村和城市张贴

安明山 发表于 2007-10-13 14:39

一、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、劳动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一九六七年一月二日联合通告,是非法的,应予取消。各省市劳动局根据“三团体”的联合通告所决定的一切文件,一律作废。
二、临时工、合同工、轮换工、外包工等制度,有些是合理的,有些是很不合理的,错误的。中央正在研究,准备分别情况予以改革。在中央未作出新的决定以前,仍按原来办法执行。
三、各企业、各单位的临时工、合同工、轮换工、外包工,应和正式的职工、工作人员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,有权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。
四、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,因为对领导上提意见,而被打成“反革命”的临时工、合同工、轮换工、外包工,应当平反,因此而被解雇的,应当回到原生产岗位,按原合同办事,克扣的工作应当补发。
五、要把混入临时工、合同工、轮换工、外包工中坚持发动立场的地、富、反、坏、右分子(鄙视指家庭出身)清除出去,假冒革命组织名义招摇撞骗者,必须坚决揭露。
六、临时工、合同工、轮换工、外包工没有必要成立单独的组织,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以及各地的分团应当取消。参加这个组织的革命群众,可以参见本企业、本单位、本地方的革命群众组织。
特此通告全国,并可张贴。

ppjingtao 发表于 2007-10-18 00:00

一段特定时期的产物,值得研究,值得回忆,值得反思!我们这代人是体会不全的了,可能我们这些搞收藏的还看看,找找,研究研究,很多人都淡忘了。
安友好文献。

亮姐 发表于 2007-10-24 21:44

好文献见证历史.

-邓- 发表于 2007-11-4 19:46

好文献见证历史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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