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八 半分找零
下面的“公用电话证”与单据无关,但可佐证时间为56年8月......单据内容为“收隆昌销(?)费0.095”,下有手写“0.10”,帖普八半分找零,销四川泸县小市车站(56.8).24戳,电话单两张计0.08元,合计与单右上手写“0.18”相符。 何种收费九分半呢?:L 我也不知道阿....哪位邮友解答一下? 这个也许就是购票证明单.当时印刷品是2.5分,邮寄的信件正好是0.5的单数.只有找票了. 也有可能,1封外埠加7封本埠印刷品,或3封外埠加2封本埠........呵呵 好东东哦:victory: :victory: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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